空运进口
1. 到货通知与前期准备:目的港机场或货代收到货物后,会向收货人发送到货通知,告知航班号、运单号、货物品名及清关所需时间;收货人需提前确认货物是否需要特殊证明(如食品需检疫证、药品需进口许可证)。
2. 准备清关资料:按海关要求整理全套资料,核心包括——航空运单(分运单/主运单)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贸易合同,以及根据货物类型补充的特殊文件(如原产地证、卫生证书、3C认证等)。
3. 申报清关:收货人委托报关行或自行向当地海关提交清关资料,录入报关信息;海关系统审核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,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进口规范。
4. 海关查验与税费缴纳:海关可能随机或针对性查验货物(核对品名、数量、规格与申报是否一致),查验通过后计算并通知缴纳进口关税、增值税等;收货人完成缴费后,海关出具放行通知书。
5. 机场提货:凭海关放行通知书,到机场货站办理提货手续,核对货物数量与完好度,若有货损、货差需当场与机场或货代确认并留存证据。
6. 国内派送(可选):提货后,可委托物流商将货物转运至指定地点(如公司仓库、客户地址),完成整个进口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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